关于在校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鉴于近期校内个别教职员工、各类服务从业人员在校内超速驾车、学生电动车超员载人行为有所抬头,部分车辆违规停车现象屡禁不绝,为进一步强化校内文明交通秩序,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校内交通事故,确保学院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院领导指示精神,自6月7日起,保卫处、学工处将在校内联合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对门禁系统内车辆进行全面清查。
6月7日前,各部门对本部门外聘教师、服务从业人员、合作单位进校机动车车辆进行重新统计,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备案,保卫处于6月11日前对未备案非职工车辆进行全面清理。
二、对违章停放车辆开展专项治理。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保卫处将加大校园巡视范围,每日对校园内违规停放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对楼道内停放的非机动车采取锁车处理,对违规停车人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扣分。月内累计两次违规停放机动车者,机动车半月内限制入校。对拒不服从管理人员,取消其车辆进校资格。
三、严厉打击校内超速行为。
对校内超速驾驶机动车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所在部门车辆管理考核项进行顶格扣分,拒不改正的,取消当事人车辆入校资格,并予以全院通报。学生跑操时间,校内停放机动车原则上不得动车,校外车辆不予放行。
四、学生电动车辆的管理。
校内严禁学生骑行电动车。骑电动车的走读生入校将车辆存放到指定停车点后非放学时间不得动车,除上下学时间外,在校内骑行电动车的学生,一经发现,对当事学生进行严肃批评并通报给其所在系部,并对其所在系进行考核扣分。
五、共享单车、外卖骑手严禁进入校园。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落实通知精神,全院师生携手共创良好的校园交通文明安全秩序。
学院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