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系 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实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9浏览次数:4

城建系
教师课堂教学“十不准、五注意”

1、不准迟到、脱课和提前下课;
2、不准吸烟或酒后上课;
3、不准单注重教课而不教育学生,管控课堂秩序;
4、不准违反高效课堂要求,仍按传统教学模式授课;
5、不准歧视、辱骂和体罚学生;
6、不准坐着上课和无导学案或电子教案上课;
7、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8、不准接打手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9、不准穿奇装异服或佩戴夸张饰品进入教室;
10、不准推逶或拒绝教务教学安排。
 
1、注意教室整洁;
2、注意上下课到课率;
3、注意打瞌睡、玩手机和闲聊等现象;
4、注意学生精神面貌和学习情趣;
5、注意教师仪表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