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系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0

    9月30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党员干部在系会议室进行了学习。组织者为系主任袁保利。学习的主题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学习之前,首先对本系党支部宣传委员进行了变更,提名、举手表决,除一名请假外,全票通过。重申了组织委员、纪律委员。二是划分了党小组,指派了小组组长,各组成员的分配。三是宣布了入党积极分子及需转正的党员。四是积极发展学生推优入党。五是了解学院进程情况。

    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共十三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1、党的领导弱化

2、党的建设缺失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4、党的纪律维护不利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

    2016年7月8日实施终生问责。

    七是对国庆假期进行了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