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落实学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种方案、措施和制度性文件;组织开展师生党员的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本系教职员工的具体管理。
二、 根据学院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三、 根据学院课程建设的总体方案,制订本系各专业课程建设的方案并落实,加强精品课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模式改革。
四、 根据学院教学质量要求,建立本系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五、 承担本系学生的具体管理工作及思想政治教学工作,独立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抓好学生素质教育。
六、 在招生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下,独立开展本系的招生工作,和职能部门一起完成就业工作,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做好校企合作工作。
七、 组织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工作。
八、 承办独立联系的成人教育项目,向职能部门备案后,独立进行招生、教学和管理。
九、 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负责落实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专业带头人,拟定本系教师引进和培训方案,建设好老中青结合的老师梯队。
十、 负责管理、使用好学院配置的所有资产,充分发挥其效益。
十一、 依法依规使用本系经费和资金。
十二、 制订本单位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及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十三、 各系承办的专业由学院统一安排,如各系拟开设新专业,由职能部门论证后,由学院批准。
十四、 接受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及工作安排。
十五、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