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系教师工作基本规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427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服从分配,安心工作,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刻苦钻研教学艺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全面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学习新知识,扩大相关学科的知识面,按照教育规律开展教学工作,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四)热爱学生,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关心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在教学中既重视学生的智能开发,更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培养,按照培养目标,把学生培养成为祖国需要的、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与教师之间、与职工之间、与学生之间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学习,模范地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人格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

(六)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职责,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及其他任务,勇挑重担,做合格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