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处分流程
学生本人写出违纪事实(打架斗殴写出打架经过及参与者)—→班主任调查落实违纪情节,并提出处理建议—→情节严重者由学生科进一步调查落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记过及以下处分报系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记过以上处分报学工处审批—→学生科写出处分报告—→公示并通知学生家长
二、学生处分撤销
处分期满学生本人写出处分撤销申请—→班主任写出学生受处分期间表现情况—→学生科根据学生表现,对记过及以下处分报系领导审批同意后,下达撤销处分决定书,记过以上处分报请学工处审批
三、学生退学办理手续流程
经做思想工作无效后,由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并填写退学申请表—→父母到校签字(如父母确实无法到校签字办理,由父母委托其他人员来校办理的,必须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班主任老师整理该学生的保险单、学费收据等交给学生本人并在退学申请表上签字—→系主任签字—→宿管科核实应退住宿费并签字—→学工处签字—→教务处核实应退书费并签字—→招生就业处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批—→财务处签字退费—→离开学校。
四、学生请假流程
学生本人写出请假事由并填写请假条(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一天以内班主任老师批准—→三天以内到系学生科审批—→三天以上,一个月以内报系主任审批—→一个月以上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五、贫困生助学金评选流程
学校资助中心书面通知学工处受资助学生的条件、具体人数及学生要交的资料—→学生处按比例下发各系的助学金学生人数及参评条件、要交资料—→学生接通知后提出申请—→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学生代表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科—→学生科汇总后在系里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