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会关于开展推荐 “好人之星”候选人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204

为迎接省文明办的检查验收,根据学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方案及市文明办的通知精神和宣传处要求,工会将开展以下三项活动,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推荐“好人之星”候选人

(一)推荐标准

学院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均可推荐为候选人。

(二)申报或推荐

    1教工“好人之星”:由教职工个人申报或所在单位推荐,报工会作为候选人。候选人需分类别填写推荐表,并附2张两寸工作、生活彩色照片”; 材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属单位及职务等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介绍主要事迹(要求150字左右),第三部分介绍曾获得的荣誉。现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五月份和十月份两次的“好人之星”候选人报工会,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工会邮箱(lcsjsxygh@163.com)

2、评审:教职工“好人之星”的评选由工会牵头,宣传处、组织人事处共同评审。

3、公示:经学院初审拟向上级推荐的“好人之星”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学习宣传活动

“好人之星”产生后,学院将通过网站、校报、广播、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使之成为学院教职员工学习的榜样。

 (四)、考评办法

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能少于上年度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人数,每少一人扣减6n分(n为应推荐人数)。

学院向上级推荐的“好人之星”每人次加3分,市、省文明办认定的“好人之星”每人次加48分。

二、征文活动

各单位开展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为主题的征文活动。部门人数20人以上的至少报送2篇,20人以下的至少报送一篇,多者不限,纸质版报工会。

三、座谈会

各单位开展移风易俗座谈会,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材料报送要求:有书面材料、照片等佐证材料。

以上活动材料统一报送时间:20161024日上午。

 

附:1、聊城市技师学院“好人之星”推荐表

    22016年创建文明单位评选活动考核标准

 

 

聊城市技师学院工会

20161014

                           

 

 

 

   聊城市技师学院“好人之星”推荐表

推荐单位:                 (盖章)   类别: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近期两寸

免冠照片

籍 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职务

 

学历

 

候选人

事迹简介

150左右

 

评审

意见

 

                                        (盖章)

                    年       

注:类别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        


      

2016年创建文明单位评选活动考核标准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办 法 及扣分、加分

备 注

 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评选活动

10

 

各单位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方面报送“好人之星”典型材料;其中推荐教工人数不能少于上年度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人数,被推荐到市、省文明办并获得认可的可酌情增加18分。

各单位按照考核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1、按时上报相关评选材料和活动记录;未及时上报扣5分;上报材料不完整扣5

2、未按考核标准开展评选活动扣10分;

3、开展活动要有书面、影像记录等佐证材料,没有扣5分;

4被推荐到市、省文明办并获得认可的可酌情增加18分。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0

 

在全体职工中搞一次以修身律已,做文明人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各单位积极一次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单位按照考核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1、按时上报相关评选材料和活动记录;未及时上报扣3分;上报材料不完整扣2

2、未按考核标准开展评选活动和活动记录各扣5分;

3、开展活动要有书面、影像记录等佐证材料,没有扣2分;

4、超额完成征文篇数且质量好可酌情增加

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