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丰富学院全体教职工的文体活动,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理念,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助力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全面推广工间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工间操活动的重要意义
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是增强人民体质的重要途径,工间操不受场地限制,易学易行,是广大教职工喜闻乐见的健身形式,是深受广大教职工欢迎、便于普及和推广的一种健身形式。长期坚持做工间操不但可以强身健体,而且对于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增强组织纪律性及内聚人心、外树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国务院《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明确“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都应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间操活动的意义,积极组织和引导教职工自觉参与全民健身,把开展工间操活动落到实处,增强“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理念,为学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助力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快乐工作、健康生活
三、参加对象
聊城市技师学院全体教职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工间操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委员陈景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靳宗申同志担任,成员为各处室系部工会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工会副主席尹茂东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工(课)间操工作。
五、工间操活动内容安排及要求
工间操活动实行时间从第九周(5月6日)起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由党支部、工会小组负责人为组织者,采取集体组织的形式,就近利用室外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开展工(课)间操活动,也可以利用办公室楼道等空间。
(一)工间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50 -10:10,一次20分钟,也可结合季节变化适当调整。工间操做为一项制度性的体育活动,应长期坚持 。
(二) 每天在保证工作秩序的前提下,除重要、紧急事务,会议等特殊情况外,各单位应严格保障工(课)间操时间,教职员工各项事务的办理应尽量与工(课)间操错时进行,以保障工(课)间操活动正常开展。并请参加活动人员穿平底鞋、着舒适服饰,按时到各部门固定场地集合。
(三) 工间操由各部门工会小组实行考勤,每月底报工会办公室。工会不定期组织抽查。 教职工出勤率纳入工会对各部门年终文明创建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