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4-09-04浏览次数:544

 

工会小组

为加快推进我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慈善在创建文明城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工作原则。经学院主要领导批示,由院工会组织实施,在全开展以“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捐赠工作安排如下:

 一、捐赠标准

倡导个人捐赠数额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建议参照下标准执行。

捐赠标准

县级及以上(职称:副高级以上):300元;

中层正职、副职(职称:中级):200元;

其他人员:100元

二、捐赠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捐赠时间

20249月39月20日前完成捐赠活动。

四、捐赠方式

根据《方案》要求,本年度采用线上捐赠捐赠人可通过微信扫描“聊城市慈善总会捐赠信息系统”二维码,点击“2024慈心一日捐活动”,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捐款。也可关注“聊城市慈善总会”公众号,点击“爱心捐赠”,选择“我要捐赠”进入捐赠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捐款。

 

五、资金接收和使用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央和省驻聊单位、“两新组织”及爱心人士的捐款,由聊城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使用善款,保障资金使用公开、公正、公平。

六、税收减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活动要求

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具体举措,也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慈善工作,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本次捐赠活动结束后院工会将根据市慈善总会提供的各工会小组捐赠率及捐赠金额进行公示、通报。

 

附件:聊城市技师学院“慈心一日捐”人员统计表

 

                                院工会   

                                20249月3

  

聊城市技师学院“慈心一日捐”人员统计表

部门

教育系统

实有总人数689人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

名称

1

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实有人数689人

 

2

1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16

 

2

组织人事处

14

 

3

宣传部(统战部)

11

 

4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8

 

5

工会

13

 

6

团委

5

 

7

质量管理与绩效考核办公室

7

 

8

网络信息与数据中心

6

 

9

教务处

17

 

10

学生工作处

46

 

11

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20

 

12

总务处

32

 

13

财务处

10

 

14

保卫处

20

 

15

智能制造系

56

 

16

电气工程系

41

 

17

汽车工程系

37

 

18

信息工程系

48

 

19

建筑工程系

51

 

20

城市建设系

35

 

21

经济管理系(乡村振兴学院)

44

 

22

现代服务系

31

 

23

升学部

26

 

24

基础教学部

29

 

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8

 

26

培训部

19

 

27

实训中心

14

 

28

图书馆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