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院在校班级多,加大了体育器材领用管理的难度。为使体育器材发放有序,防止丢失,基础教学部器材管理科特制定《体育器材凭卡领用制度》,以后所有体育器材一律凭卡领用。
1、上课前,任课教师应将所需器材开一清单交保管员或提前10分钟和保管员联系。保管员应在课前准备好所用器材,任课教师或体育委员一次领出,并立刻检查器材的安全性能。课中学生不得再领器材。体育课结束后,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点好,及时、如数归还器材室。
2、课外活动,各班体育委员凭体育器材出借卡到器材室领取有关器材,活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经清点无误归还出借卡,无出借卡者一律不予出借。
3、借用证由体育委员或班长负责保管,不得随意把证转借他人,违者承担相应损失。如有丢失,及时上报管理人员登记并申领新证。
4、人人要爱护运动器材。借出器材若有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出现地湿、阴雨、雾霾天气等不适宜运动情况时,运动器材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