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院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的管理,正确评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把好思想政治观、价值导向观、民族宗教观、内容价值观。
第二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党和人民服务,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第三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审查,聘请相关意识形态领域的专家对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四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容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成果的合法性、严肃性、科学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哲学社会科学立项申报、研究、评奖、成果推广的意识形态的审查。
第六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方面内容审查包括以下方面: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枪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意识形态审查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或意识形态方面审查不合格,结题验收不能通过。违反意识形态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1: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组)
附件2: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组成员)
基础教学部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
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组)
按照中央和省委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为了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研究、评奖、成果推广等相关工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我课题组郑重作如下承诺:
一、在各类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课题申报、课题验收、学术成果推广等工作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严守意识形态红线。
二、举办涉及意识形态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活动组织举办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学术研究和交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在活动中出现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第一时间及时制止和上报,努力消除影响,并向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反映;在活动成果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推广中,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三、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开展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报告的办法和程序办理,严把背景关、方向关和内容关。
四、对公开发行刊物、学术著作等强化内容监管。
以上承诺,本课题组自愿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承诺课题组:
年 月 日
附件2:
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组成员)
按照中央、省委、高校工委、学院党委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为了牢牢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我郑重作如下承诺:
一、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课题申报、□课题验收、□其他
(在对应项目□内划“√”)工作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严守意识形态红线。
二、在参加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学术研究和交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在活动中不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
三、与境外组织合作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报告的办法和程序办理,严把背景关、方向关和内容关。
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