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负责全院思政、语文、数学、外语等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和教科研管理工作。职业教育研究所挂靠基础教学部。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基础教学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教学、科研、改革等任务的完成。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思政等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教研、课程改革、教材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制定思政等公共基础课程的课程标准,经教务处批准后实施,定期向分管院领导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根据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组织日常教学检查;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按照课程建设规划,提出师资引进、培养计划;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六、负责思政等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封存、阅卷、质量分析,负责学生成绩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七、负责思政等公共基础课程的教材选定和校本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师的思想教育、考勤管理、岗位考核、教学工作量的审核、上报及绩效工资的核算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以及学院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结题)上报、归档等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
十、及时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动态,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以及校本研究。协助做好职业教育专题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