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就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学习时间
2023年2月至3月。
三、学习方式
各单位采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学院微讲师平台,微信扫码观看)
四、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3.《教育部印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5.《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6.《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7.《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8.《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11.《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
五、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学习教育。要充分认识到师德师风建设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永恒课题,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注重实效。所有教师要在2月28日前完成师德师风测试(测试成绩需为100分)。
(微信扫码完成师德师风测试)
3、加强监督。要建立多元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师德师风专题学习结束后,各单位提交本单位集中学习照片、测试完成情况等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4月1日前交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