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纪委通报
聊纪通(2015)14号
聊城市纪检监察机关2015年8月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的通报
2015年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起,处理4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分别为:市直查处5起,处理5人,党政纪处分2人; 冠县查处9起,处理9人,党政纪处分8人;阳谷县查处8起,处理8人,党政纪处分0人;临清市查处7起,处理7人,党政纪处分7人;东阿县查处4起,处理5人,党政纪处分1人;茌平县查处3起,处理3人,党政纪处分3人;莘县查处2起,处理2人,党政纪处分2人;高唐县查处2 起,处理2人,党政纪处分2人;东昌府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聊城高新术产业开发区和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未查处此类 问题。
中秋、国庆期间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送月饼节礼、 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期。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作为“三 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研究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以上率下,制定有效举措,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秋、国庆这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肃查处节日期间的“四风”突出问题,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部门(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 督 责 任。
中共聊城市纪委
聊城市监察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