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3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受理举报问题132起,办结72起,处理6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处分直接责任人45人,追责12人)。其中:涉农专项资金领域受理56起,办结32起,处理48人,党政纪处分41人(处分直接责任人37人,追责4人);土地征收管理领域受理32起,办结11起,处理8人,党政纪处分8人(处分直接责任人3人,追责5人);城乡低保救助领域受理17起,办结11起,处理6人,党政纪处分6人(处分直接责任人4人,追责2人);社会保险基金领域受理13起,办结8起,处理0人;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受理0起;中小学义务教育领域受理6起,办结6起,处理4人,党政纪处分1人(追责1人);小农水工程建设领域受理7起,办结3起,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1人;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受理1起,办结1起,处理0人。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市直各主管部门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案双查”,严厉惩治基层“为官乱为、为官不为”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