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纪发〔2016〕4号 ★
中共聊城市纪委聊城市监察局 关于印发《监督指导部门、单位向派驻机构 报备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省属以上驻聊单位: 现将《监督指导部门、单位向派驻机构报备工作制度(试 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聊城市纪委 聊城市监察局
2016年6月24日
监督指导部门、单位向派驻机构报备工作制度 (试行)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深化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加 强派驻机构对监督指导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提高派驻工 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市派驻工作实际,建立监督指 导部门、单位向派驻机构报备工作制度。
凡是纳入《关于调整充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督检 查和联系指导部门、单位的通知》(聊纪发〔2014〕19号) 文件的监督指导部门、单位,应按照要求执行报备制度。
(一)党政机关、市直部门(单位)报备内容包括:
(1) 年初报备: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②市直 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要求的工 作任务;③行政审批职责及有关收费项目标准。
(2) 每月报备:①当月召开党组(党委)会、行政办公 会、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重要业务工 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项目审批、工程 建设、人员招录、考核奖惩、处理违规违纪人员等内容的, 月底报送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②当月“三重一大”事项落 实情况,月底报备相关资料;③当月“三公经费”、预算外项 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情况,报市财政局的同时,抄送派驻 机构;④当月印发的所有党政红头文件,抄送派驻机构;⑤ 当月行政审批职责及有关收费项目标准有所变动的,月底报 备新的职责、项目和标准;⑥当月有科级及以上干部任免、 调整、竞争上岗的,月底报备相关资料;⑦按照市直部门党 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要求应当报备的 其他事项。
(3) 每季度报备: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有关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4) 年底报备:①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有关工作完成情况;②当年党风廉政建设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③党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报市委、市纪委的同时,抄送派驻 机构;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5) 及时报备:①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动或系统内有干 部因违规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处理的;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 嫁娶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市管干部向市纪委 备案,备案后抄送派驻机构。
(二)市属企事业单位报备内容包括:
(1) 年初报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
(2) 每季度报备:①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 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②中层及以上干部(企业领导班子成 员)任免、调整、竞争上岗等,季度末报备相关资料。
(3) 年底报备:①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落实情况;②党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报告,报市委、市纪委的同时,抄送派驻机构;③领导班子 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 及时报备:①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动或系统内有干 部因违规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处理的;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 嫁娶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备手续,领导班子成员向市 纪委备案,备案后抄送派驻机构。
(三)省属以上驻聊单位报备内容包括:
(1)年初报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
(2 )年底报备:①党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情况报告,报市委、市纪委的同时,抄送派驻机构;② 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及时报备:①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动或系统内有干 部因违规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处理的;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县级干部向市纪委 备案,备案后抄送派驻机构
三、定期审查
月审查。每月月底派驻机构要对各部门、单位报备的工作进行一次统一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 执行重大事项的情况;是否存在报送不及时、漏报、少报的问题;是否存在报备与实际情况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 等。通过月审查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部门、单位反馈并 督促整改,对于未及时纠正、情形严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 人员责任。
季度检查。根据《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规定,部门、单位及时报备有关事 项情况作为每季度检查考核的一项内容,重点检查月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 纪的问题等,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计分,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分 数。检查可釆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 对每个市直党政部门的检查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检查 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市纪委分管副书记报告,并依照有关工作规定移交市纪委案管室。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 把工作报备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分析要求,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派驻机构要将报备工作与市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考核紧密结合,将工作报备作为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强化日常监督的一个重要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推 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要明确责任。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 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及时向派 驻机构报备有关工作,指定的负责人姓名、职务向派驻机构备案,作出更换及时调整备案,不得因人员变动问题耽误工作。 派驻机构要规范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受理、登记和 保管,填写《报备工作登记表》(见附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拖 延受理,要严格资料保管,资料整理做到规范、整齐、完整, 对涉密资料加密处理,严防出现泄露、丟失等问题。
三是要严格追责。各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应报备未报备、 拒绝或规避监督的,发现1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现2次及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派驻机构对部门、单位报备 的材料未尽到保管职能,导致资料泄露或丟失的,一经发现, 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