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时评】在“有守”中实现“有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0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需要新作为。当前,聊城吹响了在全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冲锋号,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推进,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奋斗拼搏的过程中,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与善作为、干成事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有守”中实现“有为”。

  守,就是守纪律、讲规矩,守住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守住约束自我的党纪党规,守住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就是善作为、干成事,有责任、有担当,积极工作、努力奋斗,甘于奉献、勇于牺牲。二者不可或缺,不可偏废,倘若只做到守,或只做到为,思想就会跑偏,行为则会失范。现实中,极少数党员干部就把“有守”、“有为”做成了“单选题”:“为官不为者”,只讲“有守”,不讲“有为”,担心干事创业容易触碰纪律底线,很多事情不敢干了,该有的魄力没有了,工作变得畏首畏尾、瞻前顾后;“能官贪腐者”,只讲“有为”,不讲“有守”,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心无敬畏,总想着绕开纪律和规矩,自作聪明、擅作主张……

  “有守”、“有为”是辩证统一的,包含着一名合格党员做人做事的底线和标杆,二者兼备,才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的好干部,才能干成事、不出事。党纪党规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严格约束,更是对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有力保障。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倡导的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划出的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底线之上,党员干部有充分施展才华、追求进步、实现抱负的空间和机会。

  管却自家身与心,胸中日月常新美。在“有守”中实现“有为”,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强化党纪党规意识,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应知应会”、“必遵必守”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形成自觉。其次,要把“无我”当成干事创业的标配,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担当,牢记责任,既做显功,也做潜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三,还要敢闯新路、敢摸高线。正确理解容错纠错机制,在纪律规矩边界之内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在关键处落子,在紧要处突破,在前人没有走过的地方开山劈石、勇毅笃行,用干事创业的新作为,把各项工作向实处、细处、深处推进。

  守纪律才能干成事,讲规矩才能更有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只有“从心所欲不逾纪”、“率性而为不越规”,时刻以纪律准绳衡量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守纪律、讲规矩,做到勇于创新、干事创业,才能创造辉煌业绩,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