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倡导清正廉洁过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工作,作出如下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二、严明廉政纪律,遵守廉洁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1.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礼券、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活动;
3.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不得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5.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活动;
6.严禁餐饮浪费,严禁酒后驾车;
7.遵守值班纪律,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三、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执行,真正担当起警示、教育、监督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
四、学院纪委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依规依纪严查快处。
五、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635-8503018
举报邮箱:lcsjsxyjubao@lc.shandong.cn
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