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1.负责信访举报的受理,统一受理监督对象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提出分办处置意见;
2.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情况的监督;
3.对问题线索定期汇总核对、动态更新、系统上报;
4.归口管理协调学院外有关审查调查工作;
5.负责涉案款物管理;
6.负责案件审理,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7.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本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
8.协调起草、修订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并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咨询、解释、备案和编纂等工作;
9.负责向市纪委监委的报备工作;
10.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