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学生干部守则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队伍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榜样示范作用,以推动学院学生工作的规范开展,特制定《聊城市技师学院学生干部守则》,每位学生干部务必自觉遵守:
一、政治思想方面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风校纪。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孔繁森精神”武装自己,做一个有梦想、有激情、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争做志愿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3、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观念,具备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具备高度的集体荣誉感。
4、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得失,吃得起小亏,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二、道德品质方面
1、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2、老实做人,踏实做事,不做见利忘义的事。
3、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吃苦耐劳。
三、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扮演好信息员角色,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在学院和广大学生之间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学生干部应按时参加学生干部例会,不得无故旷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学生科或学生工作处请假,否则予以批评处理,直至根据相关章程,免去其学生干部职务。
3、对于本职工作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学生干部应积极主动地完成,不拖拉,不推诿。对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工作的,将点名批评并调整工作。
4、学生干部之间应相互监督、相互交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5、学生干部要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开学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四、其他方面
1、深入扎实地学习文化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全面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在班级学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言行得体,举止大方,有良好的文明礼仪,率先垂范,充分体现学生干部新形象。
3、对于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干部,学院将给予教育和指导,对于屡犯错误者,免去其职务。
聊城市技师学院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