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有利
于学生成长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此办法。
二、组织实施
由经管系主任进行全面领导,分管教学副主任负责,教学科具体实施。
三、考核方式及作用
1.以经济管理系任课教师为考核对象;
2.以系为单位,分学期考核。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所占比例为不大于15%,A、B等所占比例为60%,C、D等所占比例为40%。考核等级与每学期教学绩效挂钩。
3. 每学期将最终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教师的课程教学评级绩效考核。
四、考核标准
条目内涵及标准
项目 分值 | 内容 | 标 准 | 等级 分值 | 考核赋分 | |
教学工作态度 (10) | 教学态度、 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10) | 积极主动地接受教学科交给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并且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 10 | | |
A说明: 1、凡出现教学事故者本项考核记零分。 2、学期未交计划、学期结束时未交教学总结的扣2分;迟交扣1分。 3、不交教学常规资料接受检查的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院、系组织的教学活动,每次扣2分; 5、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5、课堂教学秩序混乱,不作为每次扣2分;(以教务处、系部平时检查为准,被学院、教务处查到加倍扣分)。 6、学生成绩表、试卷未交扣2分,并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迟交扣1分。 7、本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 减分 | ||||
B说明: 凡是带任课班级学生参加教学比赛获奖的酌情加分1~3分。 | 加分 | ||||
(二) 教学 过程 评价 (20) | 1、教学任务(4) | 1、专职教师完成课时:≥10╳学期工作周数以 上;兼职教师完成课时≥4╳学期工作周数以上; | 4 | | |
说明: 1、专兼职教师必须完成基本工作量,未完成工作量的按比例赋分:实际均周课时数/标准工作课时数 2、超课时赋分以实上超课时按比例赋分,超额赋分最高为1分 | |||||
2、教学秩序(4) | 1、课前无准备(无课件、组织学生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务)(2分) 2、无故或擅自调、代课、停课;上课中接听手机;(2分) 3、上课迟到5分钟 ;(2分) 4、上课大部分时间由学生自己看书、复习(考试除外)(2分) | 4 | | ||
说明: 1、以上情况每项计2分,每项学期累计3次,该项计0分 2、上课秩序以学院领导、教务处、系部检查为准。 C、除特殊情况外,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 |||||
3、执行教学 计划情况 (2) | 1、正确执行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进度(正课时) (2)教学资料填写认真、及时、正确规范 (3)按要求写授课计划,及时送审、教学日志、试卷、成绩册、教学工作总结等 | 2 | | ||
2、(1)授课计划迟交或书写不符合要求; (2)实际授课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正、负4课时; (3)资料填写欠认真或迟交一天以上 | 1 | ||||
3、(1))实际授课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正负6课时; (2)资料填写欠认真或迟交1天以上 | 0 | ||||
说明: 1、因教学实际需要要求调整计划的,须经教研室、系同意并上报教务处批准。 2、上机等实训课程,必须按计划认真执行。检查与理论课教学相同。 | | ||||
| 4、上课资料与 教案(4) | A、课件、教学日志、课时计划、教案检查各项内容齐全,书写工整、规范、内容充实; | 4 | ||
B、课件、教学日志、课时计划、教案等资料检查基本符合要求,但有缺项1-3次; | 3 | ||||
C、课件、教学日志、课时计划、教案等资料检查不符合要求,且有缺项1-3次; | 1 | ||||
D、凡出现无教案上课或不按时交教案检查的; | 0 | ||||
说明: 1、教案要求环节完整、规范,内容不少于3页,提倡手写,备注上课学期与周次;全部按照项目化进行单元设计,加1~3分;不规范、不完整的教案适当扣分; 2、教师日志各项内容随教学进度填写完整、规范,4项内容4分,少一项减1分; 3、每学期检查不少于3次; 4、一体化实践教学、项目化教学、教室课堂任课教师都要有上课教学资料。 | | ||||
5、作业(2) | 1、布置作业量,收阅或批改;批改符合要求; | 2 | | ||
2、布置作业量,收阅、批改,批改80%符合要求; | 1.5 | ||||
3、布置作业量,收阅或批改,批改60%符合要求; | 1 | ||||
4、布置布置作业量,收阅或批改,批改60%以下; | 0 | ||||
说明: 1、原则是每周布置1~2次作业。 2、每次作业题量不少于2个知识点的问题。 3、原则是全批全改。 | | ||||
| 6、听课评课 (4) | 相互听课:每学期要求相互听课不少于4次,且听课记录、资料符合要求。每缺听课一次扣1分(含资料不合要求的) | 4 | | |
说明: 1、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记零分; 2、外单位任课教师听课评课范围限于本人任课班级,提交听课记录,所听班级课程评分视为同行评价参考 | | ||||
7、教学实践研究 (4分) | 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著、编著公开出版的教材或书籍;获得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立项;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获国家专利 | 4 | 加分项 | ||
2、在省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主编、主审公开出版的书籍;获市、厅研究项目立项;获得市、厅教学、科研奖励 | 3 | ||||
3、在普通期刊上发表论文;参编公开出版的书籍;获学院研究项目立项;获学院教学、科研奖励 | 1~2 | ||||
说明:官网可查为准 | | ||||
(三) 教学 效果 (50) | 学生测评 (50) | 说明: 1、全100、全0的测评表作废; 2、参加测评的学生不得少于全班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3、量化总分为每位教师所教班级总平均分为准 | | | |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系系委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经济管理系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