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教职工绩效考核量化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100

为进一步提升本系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系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

一、考核范围

系全体在职教职工(系主任的考核由学院进行)。

二、考核时间

按照学院规定的考核时间执行。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看工作业绩。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目的明确,为人师表,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服从学院和系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大局意识强。

2.能够胜任现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和知识的更新。

3.遵守工作纪律,勤奋敬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培训,对业务精益求精,肯钻肯学,有创新意识。

4.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绩效。

5.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学院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为人正派,兴趣健康,能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四、考核方式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量化考核与民主测评两部分,量化考核中的正常赋分与民主测评的权重分别占总分值的70%30%

五、赋分办法

(一)量化赋分

1.正常赋分

根据考核内容,非教学人员达到目标要求的赋分70分,教学人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专职教师年周均课时满10课时(按课程表及学院认定的课时计)赋分70分,兼职教师完成兼职工作且完成学院规定的任课工作量(按课程表及学院认定的课时计)赋分70分。教学工作量不能达到学院规定要求(除访学、进修、培训、组织派遣、产假等原因外)减20分。教学工作量标准以学院发布的文件为准。

2.加分项目

1)每学期写两个教案(包括一门课程不同进度)2分,两个以上加3分。

2)学院政策内超出教学工作量按实际超出课时计算,超出最多者计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3)每学期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加4分。学生顶岗实习班级的班主任按以上标准30%加分。(学期内担任班主任不满一学期但满十周的按比例得分,不满十周的不计分。参加企业岗位学习的班级按在校班级对待。)

4)学期班主任量化在前10%(按四舍五入计,后同)的加2分,前30%的加1.5分,前50%的加0.5分。(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的最多加3.5分。)

5)为系部争得荣誉获得学院加分的(学习强国投稿,学院网站及外媒宣传等),在荣誉级别相应分数的基础上双倍加分。

6)教师和教师指导的学生参加教育、人社系统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国家、省、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教师和指导教师团队加3020161596531分。行业技能大赛以学院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制定的办法为依据相应赋分,每名指导教师按分配比例计分,同一年度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赋分。二类赛按40%赋分。

7)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1个院级教学项目计3分、厅市级计5分、省级计9分、国家级计20分。教学项目包含课题、示范课、精品课开发、公开课、教改项目、中高职本科衔接项目、教研成果等,具体以教务处规定为准。

8)参加教育、人社系统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教学比赛,获国家、省、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2016141286 543,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

9)教学质量A等每次计5分,B等每次计3分,C等每次计1分。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D等,实行一票否决,岗位考核不合格。

10)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市局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6432分。获多种荣誉称号,按最高项计分。“荣誉称号”是指由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等。

11)成果与贡献,因创新性开展工作,受到省、市、学院表彰,分别加432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

12)积极代表系参加学院组织的党建、文体等各项活动,每项加0.5分,被学院选中代表学院参加更高一级活动的每项再加1分,获奖的再加0.5分。

13)刚参加工作的专职教师在教学科、团总支工作两年后,仍兼职再工作的每学期加5分。

14)专职老师兼职承担系部党建、教学、学管、招生就业、培训等方面工作量较大的长期性任务,每学期加5分(只报名参加无成效的不加分)。积极参加系部和学院安排的临时性任务,根据工作情况加分(如组织带领学生、教师参加志愿服务、三遍访、主题党日、网格化管理等各项活动)。

15)超额完成招生任务,每超额一名加1分,本项最多10分。

16)积极参加学院、省市及国家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加分说明:同一项目若系合作完成,其赋分比例为:两人合作为6:4,三人合作为532,四人合作为4:321,五人合作为4:3:1:11,五人以上合作为4:3:11:1(第五位与后面的合作者平分一个分配比例分);其位次以排名先后顺序计。

3.减分项目

1)非教学人员完不成本职工作,在正常赋分基础上按比例扣减;教学人员不满课时、完不成教学任务的减20分。

2)学期班主任量化排名在后10%的减1分,排名在后30%的减0.5分。

3)完不成当年招生任务,每少招一生减2分。

4)旷工每个工作日减1分,无故缺席系和学院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每次减0.5分(被学院通报的3倍扣分),事假每个工作日减0.2分,病假每个工作日减0.1分,迟到、早退、中间脱岗每次减0.3分。

5)酒后上班扣10分,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看影视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减5分。

6)工作拖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视影响程度每次减1-3分。

7)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减5分。

8)发现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系和学院形象、利益的行为,不加以制止或不反映情况,视具体情况减1-5分。

9)发生Ⅰ、Ⅱ、Ⅲ级教学事故的,分别按考核不合格、减5分、减2分对待。

10)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扣20分,受到处分的量化考核不合格。

11)学习强国未登陆每次扣5分,每低于42分一次扣1分。

12)培训期间不遵守学习纪律、擅自离开学习单位,每次减0.2分。学习不认真,培训(进修)不合格,减0.3分。

13)积极参与系(院)教研活动,每少参加1次教研活动减0.2分,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每次减0.5分。

14)系值班早操、晚自习、查归寝不到位,每次扣0.5分。

减分项以正常赋分减完为止,不形成负分。

(二)测评赋分

本项满分为30分。实行民主评议评分,分系务会成员和教职工两部分对每位被考核人进行评议,其权重分别为60%40%。评议分四个等级:ABCD,分值分别为30分、25分、20分、10分。

(三)考核得分

1.量化考核得分=正常赋分+项目加分-项目减分

  考核得分=量化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

2.按学院有关规定一票否决者,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根据学院分配名额推荐先进个人。

七、附则

1、本办法由系务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 2022 年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