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管委政工部,各技工(职业)院校,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推动新能源高技能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省人厅决定组织举办山东省 “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全省新能源汽车技术职业技能大赛。现就做好我市参赛备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职业(工种)
汽车技术(新能源)
二、大赛项目及命题
紧跟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人才培养需求,引导院校新能源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本次大赛共设置四个模块,包括:新能源汽车技术理论、能量供给系统检测与诊断、电驱动系统检测与诊断、纯电动汽车整车综合故障排除。
三、参赛对象、分组及报名
(一)参赛选手范围:全市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维修企业的从业人员,技工院校、中职、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
(二)大赛分组: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职工(教师)组为个人赛,学生组为两人团体赛。
(三)参赛选手基本条件:
1.职工(教师)组: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维修企业的从业人员,技工院校、中职、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职工(教师)组须年满18岁,同一企业(院校)限报1人。
2.学生组:技工院校、中职、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在读学生,年龄不得超过22岁(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同一院校限报1队,不得跨校组队报名。
(四)大赛报名办法、时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报名;报名需提交资料包括:大赛报名表2份(附件1)、参赛选手登记表3份(附件2)。报名截止到2018年9月27日。
(五)市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选拔推荐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全省比赛。
四、大赛奖励办法
(一)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1.获得全省新能源汽车技术职业技能大赛前2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2.获得全省新能源汽车技术职业技能大赛前2名的学生组选手,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对在本次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按下列规定办理:
1.获得全省新能源汽车技术职业技能大赛前10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其他成绩合格的职工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
2.获得全省新能源汽车技术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的学生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晋升为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
3.对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在参加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等项目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表彰奖励
1.大赛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胜奖若干,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对高度重视大赛活动,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参赛企业(院校)和承办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3.获得本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的指导老师(教练),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等次的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
(四)对在全省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市人社局将按照聊人社字【2018】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评判与监督
大赛成立裁判组,负责理论考试和操作技术以及综合成绩的评判。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推荐(每单位限1人,熟悉新能源汽车技术赛事规则)。裁判长和裁判由大赛组委会聘任。
六、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组织选拔工作,广泛发动企业、院校积极参与。
(二)举办论坛,积极宣传
省赛期间将举办“京津冀鲁新能源汽车高技能人才培养论坛”,邀请国内各大新能源制造企业、院校、科研单位等参加。各级人社部门、各参赛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大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