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程学习过程成绩量化考核办法 (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27浏览次数:128

根据《聊城市技师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学规范的通知》(聊技师院发〔201933)文件要求,课程考核引入日常教学过程性考核,为了规范学生课程学习过程考核,统一标准和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述

学生课程学习过程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按40%的比例计入学生学期课程总成绩。课程学习过程成绩采用以下计算公式:学习过程成绩=基准得分+加分项(按公式计算得到的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低于100分的按实际计算)。

二、基准得分计算办法

基准得分由四部分组成,即课堂表现占基准分的50%、课堂笔记占基准分的10%、平时作业占基准分的30%、项目或任务成果占基准分的10%。各部分均按100分计,最后按上述比例计算基准得分。基准得分评分具体规定如下:

1.每位学生都要尊敬老师,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专心听讲或实操,积极互动,主动提问或回答问题,积极与同学合作,圆满完成课堂学习任务。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课堂表现评分。

课堂提问及课堂作业被评为优、良的给予相应的加分:优:5/次;良:3/次。在课堂有其他优秀表现的,任课教师可根据情况予以适当加分。

学生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相应的减分:

1)缺勤及不按时上下课:旷课:10/次;早退:5/次;迟到:5/次;请假:2/次。

2)违反课堂纪律:玩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2/次;吃东西:2/次;睡觉:2/次。

3)扰乱课堂纪律:上课交头接耳、相互打闹、戏耍顶撞老师等扰乱课堂纪律,经警告不听者,无故损坏实训设备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减分5-20/次。

4)在课堂有其他不良表现的,任课教师可根据情况予以适当减分。

2.要求每位学生记录课堂笔记,可以采用活页形式,也可以另外用笔记本记录,每学期定时上交任课老师检查评分。

3.学期结束时,计算课外作业的平均分,作为平时作业分。一次课程综合性大作业按普通作业三次计。

缺交作业及实验报告:减10/次。

4.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单元项目、任务的目标,要求学生在一定的课堂学习中,完成12项操作工作,并现场进行评分,用于项目、任务成果基准分计算。

三、加分项计算办法

符合以下要求的,过程成绩给予相应的加分:

1.凡能够提出新颖独到的具有一定理论或实践价值的与本课程有关的学术观点者,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加分515/次。

2.凡能够提出有利于改进本课程教学效果,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性意见者,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5-10/次。

3.凡能够额外提交与本课程相关的具有一定价值的综合性实践作品,并经过了技术答辩者,根据作品的技术含量,给予加分5-20/次。

四、附则

1.任课教师要及时将学生加减分情况反馈学生,并告知努力方向。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试行。

 

 

                                                       聊城市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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