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考核办法
为了加快建设一支教育理念新、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决定开展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为做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评审和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办学、民主办学、开放办学”的办学指导思想,通过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促进创新团队和专业梯队的形成,促进教学科研创新水平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富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二、培养原则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是专业建设的领头人,是具有较高学术和技能水平的教育者,也是组织开展教研教改工作的组织策划者。在选拔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注重实绩的原则,着重考核申报人在专业上所发挥的作用。建立任期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三、专业、名额
专业: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
按照学院要求:
专业带头人为王庆刚、李明、刘武静3名
骨干教师:李明、原筱丽、赵爱书、冯焕芹
四、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善于团结协作,协调管理能力强,工作作风民主,胸怀宽广。
2、具有坚实的业务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了解本专业或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能把握职教特点,有先进的职教理论,近四年来,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能较好的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业绩成果突出,教学效果良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
3、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近6年在教研教改、指导培养学生、传授技艺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理论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五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具体条件
教师申报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机械加工技术专业:专业带头人,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骨干教师,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4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专业带头人,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骨干教师,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4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
3、电气技术应用专业:专业带头人,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6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骨干教师,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4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养及待遇
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培养,每届任期为3年。
2、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安排进修深造,支持其牵头申报科研项目,积极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发展创造必要条件。主要包括:
(1)资助各种方式的进修培训;
(2)资助参加国内外有关重要的教学和学术研讨会议;
(3)资助出版、发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教材、教学和学术研究论文;
(4)购置教学科研所必需的图书资料或设备等;
(5)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今后实行效益工资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效益工资在同级别教师中给予相应提高。
六、管理考核
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并建立考绩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资格。
(一)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道德;
2、教学工作量;
3、教学效果;
4、教学改革成果;
5、专业建设与发展成果;
6、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论著;
7、科研课题成果;
8、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9、专业教研梯队建设情况;
10、获得荣誉。
(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任职期满后,进行重新选拔评比,对未选拔上的前期任职者终止其资格待遇。
(三)实行服务期制度。培养对象培养期间和培养期满以后两年内原则上不得调离本专业工作岗位。当选期间,因特殊原因当选人调离学校或原工作岗位,其资格和待遇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