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第二党小组会议纪实(12.9)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09浏览次数:0

“拟吸收李艳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董其海代替李晶主持会议。

董其海:今天会议的议题是:就“拟吸收李艳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董其海:首先我介绍一下李艳同志基本情况。李艳同志,女,汉族,现年32岁,本科学历,讲师职称,2012年10月于聊城市技师学院参加工作,现任建筑工程系教学科科长, 2014年4月3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8年11月19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9月23日被列为发展对象,经组织培养、考察,党支部研究,拟吸收李艳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今天召开党小组和群众代表会议,请大家吸收李艳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刘福成:李艳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思想进步、团结他人,已经达到中共党员的标准要求,本人同意吸收李艳为中共预备党员。

李晓红:李艳同志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是年轻同志的楷模,本人同意吸收李艳为中共预备党员。

丁宪岗:我和李艳同志一个办公室,确实在各个方面都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本人同意吸收李艳为中共预备党员。

闫新德;李艳同志具备了党员条件,本人同意吸收李艳为中共预备党员。

刘以军:李艳同志是我学习的榜样,已符合党员条件,本人同意吸收李艳为中共预备党员。

李国秀:李艳同志思想先进、工作积极、关心年轻同志,本人同意吸收李艳为中共预备党员。

王永虎:李艳同志关心年轻同志,工作细致周到,本人同意吸收李艳为中共预备党员。

董其海:李艳同志,思想先进、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培养、考察符合入党条件,本人同意吸收李艳为中共预备党员。

董其海今天会议,到会的同志充分发表了对李艳同志的意见,没有到会的同志,我也已提交了书面意见,一致同意吸收李艳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我将把大家的意见带到支委会进行讨论,会议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