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服务承诺制

发布者:建筑工程系发布时间:2024-02-07浏览次数:236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教育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师表形象,扬教育新风,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基本要求,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二、系内风气积极向上,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有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没有因教育或管理不当而引发的教学故。

三、教师严格执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四、教师关心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五、教师尊重学生家长,坚持廉洁从教。

六、严格按照有权部门行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规范票据 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收据。

七、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风考纪良好。

八、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生。

九、落实优良服务措施。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制定细则,责任到人。

十、建立服务督查奖惩制度。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杜绝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的现象,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