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通过济南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巡回展现场解说、采访、评论的形式,展示剖析了2010年以来济南市党政企业及高校的领导干部落马成为阶下囚的犯罪历程,发人深省。
陈延河,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号,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陈延河有期徒刑十六年。陈延河担任济南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在工程改扩建、工程发包、工程合作、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八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达一百九十九点六万多元。二零零七年春节前,陈延河在济南市某酒店为市总工会购买了价值约二十六万元的节日礼品,但是他却安排人开出了四十三万多元的发票。陈岩河采取这样虚报冒领的手段,先后四次骗取公款高达六百八十多万元。
淮阴区区委原书记朱玉臣。朱玉臣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索取他人人民币六百一十一万元。二零一零年的十一月,青岛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朱玉臣有期徒刑十五年。
李坚强,槐荫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分管城市规划建设拆迁,多次受贿数额共计十七点八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另外还有历城区体育局原局长、济阳县统计局原副局长、天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原局长、商河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平阴县公路局原副局长等八名党政干部,还有一类执法犯法者,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原领导班子的集体贪腐案,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党总支原书记李恒军,山东技师学院原教务处处长任永新等等。
收看后大家进行了认真研讨交流,一致表示,要牢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铁理,克服侥幸心理、个人私欲,在工作中,要坚守原则立场、法律红线,廉洁自律,实时自省,防微杜渐。
(文/图 丁宪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