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系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系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系与学生的纽带,是系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系、系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系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系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系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二章 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挥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三、学生会干部要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 学生会工作范围及干部职责
一、学生会工作范围:
1、在学生科的领导下工作 。
2、对全体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及日常行为教育引导与检查工作。
3、协助学生科组织各项大型活动和日常生活、纪律、卫生检查督导工作。
4、代表学生的根本利益,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5、做好学生违纪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生自我的激励和处分制度。
二、学生会干部职责:
1、学生会主席:
1)负责系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系学生会例会,讨论定制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2)及时向学生科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
3)代表系学生会对系学生科负责,接受系学生会及全系学生的监督。
4)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5)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2、学生会副主席:
1)协助学生会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学生会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与分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5)执行学生会主席的意见和决定。当欠妥或遗漏时,副主席应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以便有关工作更顺利的进行。
一副主席主要分管文艺部、生活部、宿管部,卫生部。
一副主席主要分管体育部、纪律部、宣传部,学习部。
3、宣传部:
1)加强舆论先导,牢牢宣传阵地,开展黑板报,橱窗活动评比工作, 完成海报制作,并及时把本系重大活动提前告知宣传科,做好本系宣传工作。
2)宣传部长应对本部成员进行合理分工,组织各成员了解和学习宣传的技巧,力求宣传的形式创新、注目。
3)注重平时学生活动稿件的撰写与宣传,稿件及时上报团总支。
4、学习部:
1)注重学风建设,每周及时上报每个班教师签到表,完善教学信息交流制。
2)开展演讲,辩论赛,举办各种学习讲座,结合专业开展竞赛活动, 经验交流活动,学习部长应根据我系教学工作要求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并及时向系教务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反馈,从而加强教与学的衔接。
3)举行各学科知识竞赛及辩论赛等。
5、文艺部:
1)策划组织协调各种文娱比赛,晚会等,发现、培养、锻炼人才。
2)文艺部长应策划、组织各项文娱活动,使学生们在学习之余有一个放松的空间。
6、体育部:
1)开展各项体育竞赛,抓好早操考勤,纪律等工作,并把考勤结果及时公布,把书面材料送学生科存档,组建各项专业体育协会,做好 体育交流工作,普及体育常识,促进身心健康。 2)体育部长应全权负责体育部的所有事务,和各成员一起策划组织系内的大型体育活动和竞赛,并负责早操监管工作等。
3)配合校体育部,每年举行系内的各种体育比赛 ,如篮球、足球等 等。调动同学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7、纪律部:
监督学生会干部,及时向学生科汇报学生会总体情况,加强课前及晚自习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维持会议、活动秩序,提高同学安全意识,开展讲节约,爱卫生等活动。
8、生活部:
定期有组织的征求或反映广大同学生活方面的意见或要求。
9、卫生部:
1)抓好我系学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健全卫生评比制度,督促各班自觉搞好教室及寝室卫生。
2)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10、宿管部:
1)负责对全系学生宿舍作息时间的执行监督,宿舍卫生的定时检查,抽查及纪律的检查。
2)处理解决学生宿舍管理上出现的各类问题,负责记录各宿舍晚就寝人数,对夜不归宿者记录姓名及宿舍号第二天上午报学生科。
3)负责早晨清理起床晚及上操不及时学生,监督其补操并当天上午及时通报学生姓名及班级,结果当天上午报学生科。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例会制
(一)、每周召开一次干部会。干部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参加,学生会主席安排阶段任务并由各部长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问题,并由主席与副主席审核。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由学生会主席向学生科领导反映。必要时可请各班主管干部参加,指导落实各班工作任务。
(二)、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汇报上月工作存在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做出决策性意见。做好本月工作计划,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目标,学生会主席做好组织召开工作。
二、工作请示汇报制
1、学生会的工作有规定请示程序,学生会主席在工作前必须向主管部门请示。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又不能做结论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
3、学生会主席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述职汇报工作。
4、各部部长在工作前必须向学生会主席请示。
5、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而且通过干部会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汇报。
6、各部部长在完成不同时期的工作后,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会主席汇报。
7、各成员在进行本职工作外的工作前要向本部长请示,完成本职工作和本职以外的工作后,及时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部长汇报。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干部的选聘制度及学生会干部任期考核制度如下:
(一)、学生会干部的选举制度
每届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差额选举、并由学生科及系务会审查的办法产生。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干部必须在下次代表会议上履行补选手续。
(二)、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没有任何特殊权利,在工作中对学生会所有干部要进行定期考核。采取学生评议,教师评议,领导提议的形式进行考核。对经常不认真履行职责经过帮助后仍不求上进,工作成效不显著的干部,要及时调整更换,以保证学生会自身的形象和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要求辞职的干部须向系提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任。
学生会必须严格按章程办事,章程须经系务会讨论后方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