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党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基层党组织:
为严肃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中央组织部、省市委组织部分别下发通知,就关于做好党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半年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将进行专项检查。望各基层党组织引起高度重视,将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进行深入的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
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组织对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是否经会议研究;对入党申请人是否有谈话记录、是否建立档案;对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党员、群团组织推荐并进行公示,是否建立档案,各项会议记录是否规范齐全;确定发展对象时是否经过党员推荐、会议研究、张贴公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决议中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是否经无记名投票表决等要素是否齐全,表决结果是否有效;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决议中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是否经无记名投票表决等要素是否齐全,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各项会议记录是否齐全、保存完好、年度衔接。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个人交纳是否足额、及时、是否公示;历年来的收缴党费记录表是否齐全;上缴上级党委的单据是否齐全。留用党费的党委开支项目是否符合五项规定、是否经党委会研究、负责人经手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账目凭证管理整洁完好。
三、党员教育工作
每年是否制定党员学习计划;“三会一课”是否坚持经常;是否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小组、党支部会议记录是否清晰完整、内容充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是否上党课、上课内容、上课考勤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工作,边查边改,见到成效。做好准备,迎接上级检查。市直机关工委将组织全面检查。
2.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转变观念,树立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大局意识,摒弃以往认为基层党的建设没有主要业务重要、可抓可不抓、抓紧抓松一个样、抓好抓坏不要紧、工资照样发、工作照样干的消极观念,把思想认识同党中央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
中共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