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系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
一、考核范围
全系在职教职工(系主任的考核由学院进行)。
二、考核时间
按学院安排(特殊情况由系安排)。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看工作业绩。
1.有很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目的明确,为人师表,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大局意识强。
2.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现职,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和知识的更新。
3.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积极,勤奋敬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和专业技术培训,对业务精益求精,肯钻肯学,有创新意识。
4.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绩效。
5、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市、学院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为人正派,兴趣健康,能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四、考核方式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量化考核与民主测评两部分,量化考核中的正常赋分与民主测评的权重分别为60%和40%。
五、赋分办法
(一)量化赋分
1、正常赋分
根据考核内容,非教学人员达到目标要求的赋分60分,教学人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专职教师年周均课时满10课时(按课程表及学院认定的课时计)赋分60分,兼职教师完成兼职工作且完成学院规定的任课工作量(按课程表及学院认定的课时计)赋分60分。
因公派出的工作人员,外派期间按满工作量计。
2、加分项目
(1)专职教师在正常赋分基础上年周均课时每超1课时加1分,兼职教师在正常赋分基础上年周均课时每超1课时加1分。
(2)学期任教有两个教案头的加1.5分,两个以上的加2分。
(3)学期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的加3分,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的加5分。学生顶岗实习的班级按以上标准的30%加分。(学期内担任班主任不满一学期但满一周的按比例得分,不满一周的不计分。跟岗学徒的班级按在校班级对待。)
(4)学期班主任量化在前10%(按四舍五入计,后同)的加2分,前30%的加1.5分,前50%的加0.5分。(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的最多加3.5分。)
(5)教研组长每年加3分。
(6)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每超一生加1分,每为我系招一生加0.5分。本项最高加10分。
(7)教师和教师指导的学生参加教育、人社系统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国家、省、市一、二、三等奖的,给教师和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加30、20、16,15、9、6,5、3、1分。行业大赛以学院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制定的办法为依据相应赋分,每名指导教师按分配比例计分,同一年度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赋分。
(8)获省、市、院精品课的课程参与人员人分别加10、6、3分。同一课程获多种精品课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分。
(9)参加教育、人社系统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教学比赛,获国家、省、市、学院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0、16、14,12、8、6, 5、4、3, 3、2、1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
(10)评定为学院A级课的每学期每门科加2分。
(11)获教育、人社系统教研成果省、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1、8、6,5、3、2分。二级科室盖章的等级分值相应减2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
(12)计划类教科研立项课题。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12分、一般课题10分,完成省级重点课题8分、一般课题6分,完成市级重点课题4分、一般课题2分。以课题结项或评审书为准。
(13)由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部加10分;由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编著(含教材)每部加8分;在核心期刊(据北大图书馆出版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4分,与所教授的课程或所从事的工作不对口的按1/4比例折算,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育人学生管理方面的论文每篇加3、2、1分。
(14)有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内容与本人所教专业相关,获得发明专利每项加12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3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加2分。
(15)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市局级、院级荣誉的,分别加6、4、3、2、1分。获多种荣誉称号,按最高项计分。“荣誉称号”是指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等,由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授予的。(上一年度院级先进工作者不加分。)
(16)因创新性开展工作,受到省、市、学院表彰,分别加4、3、2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
(17)积极代表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体等项活动的,每项加0.5分,被学院选中的每项再加1分,获奖的再加0.5分,本项最高加6分。
(18)在学院、市、省、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录用的文章为系和学院赢得荣誉的,每篇文章分别加1、2、3、4分,网络、网站稿件减半赋分,在系网站投稿的加0.3分。同一内容的按最高项计分。本项最高加10分。
(19)刚参加工作的专职教师在团总支工作两年后,仍兼职在团总支工作的每学期加4分。
(20)兼职承担系部党建、行政方面工作量较大的长期性任务的。每学期加2分。
(21)积极申报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每项加1分。
说明:同一项目若系合作完成,其赋分比例为:两人合作为6:4,三人合作为5:3:2,四人合作为4:3:2:1,五人合作为4:3:1:1:1,五人以上合作为4:3:1:1:1(第五位与后面的合作者平分一个分配比例分);其位次以排名先后顺序计。
3、减分项目
(1)非教学人员完不成本职工作、教学人员不满课时的,在正常赋分基础上按比例扣减。
(2)学期班主任量化在后10%的减1分,后30%的减0.5分。
(3)招生完不成任务的,每少一生减2分。
(4)旷工每个工作日减1分,旷会和无故缺席系和学院组织的活动每次减0.5分,事假每个工作日减0.2分,病假每个工作日减0.1分,迟到、早退、中间脱岗每次减0.05分。
(5)酒后上班,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看影视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减5分。
(6)工作拖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视影响程度,发现一次减1-3分。
(7)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减5分。
(8)发现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系和学院形象、利益的现象而不加以制止或反映的,视具体情况减1-5分。
(9)发生Ⅰ、Ⅱ、Ⅲ级教学事故的,分别按考核不合格、减5分、减2分对待。
(10)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和处分的,视具体情况减5~20分或量化考核不合格。
减完正常赋分为止。
(二)测评赋分
本项满分为40分。实行民主评议评分,分系务会成员和教职工两部分对每一个被考核人进行评议,其权重分别为40%和60%。评议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分值分别为40分、35分、30分、25分。
(三)考核得分
1、量化考核得分=正常赋分+项目加分-项目减分
考核得分=量化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
2、按有关规定一票否决者,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
(四)非教学人员按学院优秀等级比例分配指标,考核得分后通过支委会研究确定优秀等级人员。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根据学院分配名额推荐先进个人。
七、附则
1、本办法由系务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0年度执行。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