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标准

发布者:汽车工程系发布时间:2025-03-20浏览次数:10

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标准

师德师风建设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没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是一个不称职的教师。为提高学院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依法执教

1.坚持法律意识,遵守党纪国法和地方性法规、条例;

2.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

2.教师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令的行为。

二、爱岗敬业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

3.认真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4.注重培养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学院工作提出善意的意见和建议,对本职工作有创新。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不备课、无教案上课或授课出现政治思想错误及知识技能错误;

2.擅离工作岗位,上课迟到、早退、停课、缺课和擅自调课;

3.上课不负责,只顾自讲,不管学生是否在学,不注重学习效果;

4.无理由拒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

5.工作不认真,马虎应付,管理学生不讲究方法,简单粗暴;

6.上课期间接打电话。

三、热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辱骂、殴打和侮辱学生人格;

2.歧视排斥学习困难和身心残疾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

3.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及不健康思想;

4.对学生疏于管理,引发安全事故。

四、严谨治学

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执教理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职教理论知识;

2.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设备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不参加业务学习,不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水平低下;

2.坚持落后的教育教学观念,使用不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教育帮扶仍不能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

3.学术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的行为。

五、团结协作

1.谦虚谨慎,顾全大局;

2.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老师威信;

3.关心集体,积极投身集体活动,维护部门、学院荣誉。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

2.拉帮结派,干扰正常教学工作。

六、廉洁从教

1.不以任何理由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利用学生及家长关系谋取私利;

2.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及学习用品、用具;

3.不进行有偿家教或其他培训活动。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行为:

1.上课不认真,对所教学生进行有偿传授;

2.向学生推销教学用品、用具及其他商品;

3.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宴请,强迫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

4.其他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行为。

七、为人师表

1.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以身作则;

2.奉公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

3.文明执教、语言规范、衣着得体;

4.坚持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参与色情、迷信、赌博等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

2.奇装异服、行为言论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3.因不良行为在学院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