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标准
师德师风建设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没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是一个不称职的教师。为提高学院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依法执教
1.坚持法律意识,遵守党纪国法和地方性法规、条例;
2.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
2.教师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令的行为。
二、爱岗敬业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
3.认真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4.注重培养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学院工作提出善意的意见和建议,对本职工作有创新。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不备课、无教案上课或授课出现政治思想错误及知识技能错误;
2.擅离工作岗位,上课迟到、早退、停课、缺课和擅自调课;
3.上课不负责,只顾自讲,不管学生是否在学,不注重学习效果;
4.无理由拒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
5.工作不认真,马虎应付,管理学生不讲究方法,简单粗暴;
6.上课期间接打电话。
三、热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辱骂、殴打和侮辱学生人格;
2.歧视排斥学习困难和身心残疾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
3.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及不健康思想;
4.对学生疏于管理,引发安全事故。
四、严谨治学
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执教理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职教理论知识;
2.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设备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不参加业务学习,不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水平低下;
2.坚持落后的教育教学观念,使用不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教育帮扶仍不能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
3.学术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的行为。
五、团结协作
1.谦虚谨慎,顾全大局;
2.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老师威信;
3.关心集体,积极投身集体活动,维护部门、学院荣誉。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
2.拉帮结派,干扰正常教学工作。
六、廉洁从教
1.不以任何理由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利用学生及家长关系谋取私利;
2.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及学习用品、用具;
3.不进行有偿家教或其他培训活动。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行为:
1.上课不认真,对所教学生进行有偿传授;
2.向学生推销教学用品、用具及其他商品;
3.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宴请,强迫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
4.其他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行为。
七、为人师表
1.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以身作则;
2.奉公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
3.文明执教、语言规范、衣着得体;
4.坚持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
必须杜绝下列违背师德的行为:
1.参与色情、迷信、赌博等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
2.奇装异服、行为言论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3.因不良行为在学院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