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思政历史课教师参加企业调研实施细则 (试行)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5-07-22浏览次数:10

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思政历史课教师参加企业调研实施细则

(试行)

为落实《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聊技师院发【20239号)的要求,结合思政课、历史课教学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思政历史课教师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职业道德与法治》《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等课程的教学要求,结合学生的核心素养培育,以考察、调研和学习等多种形式,参与红色文化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场馆、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军企业等单位实践。

2.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期末公布思政、历史课教师实践研修计划,统一安排。

思政历史课教师根据马院公布的实践研修计划填写《聊城市技师学院文化课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审批表》,交思政教研室汇总,统一报教务处。

3.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实践研修,注重研修实效。

4.实践研修需以“理论结合实践、历史贯通现实、体验促进反思”为基本原则,构建多维立体的学习体系。实践内容涵盖认知深化、情境体验、教学转化三大维度,注重将实践资源转化为可落地的教学资源,同时强化研修成果的实效性和创新性。

5.通过实践研修,了解单位(企业)文化、工作环境以及优秀员工素质要求;掌握适应单位(企业)需要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培养的素质;熟悉单位(企业)的管理制度、用人标准、企业文化及相关红色精神、传统文化等。发挥思政课、历史课为专业服务的功能,更好地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

6.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后,完成一份实践调研报告,阐述实践研修的心得和感悟,并联系所授课专业的学生特点,将研修成果体现于教学中,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学效果(1500字以上)

7.实践研修经历纳入思政历史课教师考核、作为评定课程分级、分配教学任务的重要参考。

8.其他未尽事项依照《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附件1:聊城市技师学院思政历史教师参加企业调研计划表

附件2聊城市技师学院思政历史课教师参加企业调研审批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7


附件1

聊城市技师学院思政历史教师参加企业调研计划表

教学单位(盖章):马克思主义学院         制表人:       时间:年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职称

企业名称

调研岗位或项目

调研时间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及联系电话









































系(部)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聊城市技师学院思政历史课教师参加企业调研审批表

教师姓名


出生年月


任教课程


授课专业


所属系部


调研单位


调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调研起止时间


企业调研计划


拟达到目的


预期成果


系(部)领导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调研单位意见

同意接收该教师到我单位调研,拟调研岗位为 社会“大课堂”实践教学  

调研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留存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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