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1、本室图书向读者提供阅览及外借服务;阅后不借的图书请放在桌上由管理人员负责统一上架复位;需外借的图书请带到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
2、本室禁止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位,离开时请将自己的用品随身携带,否则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3、读者入室后,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讨论问题和接打电话。
4、自觉维护阅览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等。
5、爱护阅览室的设施和图书,不得损坏桌椅,不得撕、割、涂、画图书,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离座时请随手将座椅送回原位,排列整齐,保持过道畅通。
聊城市技师学院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