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凭本人有效一卡通借阅卡刷卡入馆;非本馆读者(包括各类培训班学员)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入馆。出入图书馆均须从大门入口处的门禁防盗专用通道出入,出入时如遇监测器报警,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检查,杜绝不文明、不礼貌的言行。
2、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讲文明,讲礼貌,衣着整洁得体,禁止不文明的言谈举止。
4、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安静的阅读环境,不得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严禁抢占图书馆座位。手机等通讯工具设为静音状态,拨打或接听手机请到室外进行。
5、爱护书刊和馆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撕、割、涂、画图书报刊资料,未经办理手续不得将图书报刊文献及设备等带出馆外,不得到处乱写乱画。
6、维护环境卫生,严禁携带食品入馆进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未经许可,严禁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
8、私人物品应自行保管,图书馆对私人物品不负保管和安全责任。
二、借阅卡办理及使用规定
1、本馆采用校园一卡通作为借阅卡。
2、本院教职工凭报到介绍信或系部证明,带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一卡通即可作为借阅卡使用。
3、本院全日制新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到图书馆指定地点采集像片,借阅卡办理完毕图书馆将通知各班级,一卡通即可作为借阅卡使用。
4、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本馆有权取消其借阅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5、读者应妥善保管借阅卡,若不慎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或因未办理挂失手续而被他人冒借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读者领到新一卡通后需持新卡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新卡方可作为借阅卡在图书馆内使用。
6、凡已到本馆办理借阅卡手续的读者,若遇毕业、结业、休学、退学、调离、退职或其它原因等,需持离校介绍信到图书馆办理退馆手续,图书馆签章后方可离校。
7、未办理退馆手续而离校的读者,由其所属部门负责追还其所借的图书等文献资料。
三、代书板的使用规则
代书板是用于代替书在架上的位置,从而保证图书排架秩序不乱并帮助读者记住取书的位置。
代书板的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1、读者从书架上取书时,则将代书板插放在所取书位置上,再从架上将书取下浏览;
2、若浏览后不借该书,则将书放回原位,同时取出代书板,再继续选择其他图书;
3、若找到想借的图书后,则将书和代书板同时取出,办理借阅手续时将代书板归还;
4、若只在书库内阅览,则阅览完毕后将书放回代书板处、同时将代书板取出送回借书处。
四、图书借阅规定
1、读者如需借还图书,请持所借还的图书到图书室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2、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撕割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诉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责任由读者承担。
3、期刊阅览室的期刊、报纸,仅供阅览室内阅览,禁止带出室外阅览,其余各类图书均可外借。
4、图书借阅册数和期限规定如下:
(1)本校教职工每人限借5册。文学类图书借期30天,其它图书借期60天。
(2)本校学生每人限借2 册。文学类图书借期20天,其它图书借期30天。
(3)到期图书只允许续借一次,续借天数均为30天。寒暑假到期图书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办好还书手续,否则按逾期处理。
五、图书借还违规处理办法
1、书刊逾期: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应交纳逾期使用费,每册每日0.10元。
2、遗失书刊:读者丢失书刊应予以赔偿。
(1)丢失书刊应及时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者,如逾期,除按遗失赔偿外还需按逾期处理。
(2)书刊挂失者应在2个月内办理赔偿手续,若能购得同版本或原书新版本的图书,需加付新书加工费1元。
(3)若无法购得同版本或同卷期的书刊,则根据该书刊的馆藏情况、使用价值、采购难易等因素,按原书价(多卷书的某一部分丢失,若无单独价格,则按卷价)、现刊按年价、期刊合订本按合订本总价加装订费的2至10倍赔偿。
3、污损、撕割书刊:书刊被撕毁、污损、圈划等,或条形码受损,影响计算机识别等,视书刊的使用价值及受损的程度,按原价的10%至10倍罚款,对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4、偷窃书刊:擅自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带出图书馆者及盗用他人或使用捡到的他人借书证冒借书刊者视为偷窃书。偷窃书刊者按原价5至50倍罚款,并写出书面检讨送所在系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送交学生工作处及保卫部门处理。
5、扰乱秩序:扰乱图书馆阅览秩序,经管理人员多次劝告不听者,取消其入馆资格,并报学生工作处处理。
六、图书阅览室守则
1、本室图书向读者提供阅览及外借服务;阅后不借的图书请放在桌上由管理人员负责统一上架复位;需外借的图书请带到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
2、本室禁止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位,离开时请将自己的用品随身携带,否则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3、读者入室后,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讨论问题和接打电话。
4、自觉维护阅览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等。
5、爱护阅览室的设施和图书,不得损坏桌椅,不得撕、割、涂、画图书,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离座时请随手将座椅送回原位,排列整齐,保持过道畅通。
七、报刊阅览室守则
1、本室所有报刊仅供室内阅览不外借,阅览报刊,每人每次限取1册(份),阅后请放回原处,或放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复位上架。
2、读者不得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位,离开时请将自己的用品随身携带,否则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3、读者入室后,请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讨论问题和接打电话.
4、自觉维护阅览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等。
5、爱护阅览室的设施和图书,不得损坏桌椅,不得撕、割、涂、画报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离座时请随手将座椅送回原位,排列整齐,保持过道畅通。
八、电子阅览室守则
1、本室属上网浏览场所,上机人员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机。
2、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观看不健康网站及发表反动言论,违者取消阅览资格。
3、上机人员要爱护室内各类设备,不得自行安装软件或改动电脑软件配置,严禁删除文件。禁止擅自设置开机密码、修改注册表和保护卡密码及删除硬件驱动程序。如因上述违规使用而造成操作系统瘫痪或无法正常运行者,处以罚款200元。凡故意破坏硬件者,除按实物原价赔偿外,另罚款2~5倍,并视情节轻重通知系或学生工作处给予相应处分。
4、使用电子阅览室请按照工作人员分配的机位上机。使用中如出现网络连接故障请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切勿自行解决,否则造成损失由上机者自行负责。上机满三小时后,如遇他人待机,请自觉下机。
5、保持阅览室清洁,严禁携带包、食品、饮料等入室,严禁吸烟,不许乱扔纸屑。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主动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静音模式,不在室内接打电话。
7、严格按照电子阅览室的上机步骤上机,离开时请将电脑关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否则后果由本人负责。
图书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10—11:30
下午: 14:30—17:30
期刊阅览室(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10—11:30
下午: 14:30—17:30
电子阅览室(周一至周日)
上午: 08:10—11:30
下午: 14:30—17:30
备注:1、每周一下午为图书馆学习时间。阅览室为课外活动时间开放。
2、学生借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课外活动时间。
十、存物柜使用规则
图书馆为方便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及书库均设有存物柜,为保证读者个人物品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存物柜供读者临时存放书包等物品,请读者自带锁具,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物柜中,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存物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3、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每天闭馆前,务必将所存物品和自带的锁具取走。
4、请读者爱护存物柜,使用时不得敲击、刻画、撬损;读者存包时请记清楚自己的存包位置,不要误取别人的物品,误取别人的物品未及时退回者将按偷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