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限时办结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24浏览次数:0

 图书馆是图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为了规范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管理效能,提升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院教学发展服务,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定图书馆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限时办结制是指图书馆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工作的制度。

  (一)来访人员均予以热情接待。属教务处职责范围之内的,应正确引导至有关科室或具体负责人,属非图书馆职责范围之内的,应给予耐心解释,并指导其办理方式。

 (二)需加盖图书馆公章者,经核实后到图书馆即时办理。

 (三)收到的传真、信件当天转交给具体经办人员。

 (四)图书馆办公电话、办事流程、规章制度、相关表格等公布于图书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