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图书审查机构工作制度(修订)2023年3月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11

聊城市技师学院

图书审查机构工作制度(修订)

20233

根据《聊城市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和中共聊城市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聊城市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特修定图书馆意识形态图书审查机构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二、强化图书审查的意义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支部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

2.学习贯彻上级意识形态工作精神、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3.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研,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排查,本部门意识形态相关网站、自媒体、文件、材料规范无误。

(二)加强风险防控

1.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2.根据学院《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分级响应,不断提高网络舆情管理维护、预警防范、监控引导、应急处置工作能力,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切实保障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

(三)强化思想理论建设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每学期开展政治学习不少于规定项次数,并认真撰写学习笔记、体会心得。

(四)巩固阵地建设

1.加强课堂主阵地管理,对来图书馆开展阅读课的师生要做好登记和核对,确保与教学密切相关。

2.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马克思无神论教育,加强宗教法规政策宣传和学习,强化反邪教宣传教育,开展信教教职工的排查与管理。

三、图书安全管理

(一)图书审查机构

组长:白碧石     副组长:窦延杰

成员:肖贵忠  刘爱红  孙琳  王丽娟、杨玲、邵彬

(二)图书审查机制工作职责

为严把图书、出版物审核把关,审查机构成员为图书馆馆长、副馆长、各处室主任以及图书资料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1.组长、副组长。负责图书审查全面工作,协调各处室开展好各环节工作落实。

2.图书审查机构成员职责

1)开展师生走访调研,书商市场调研,汇总审查、筛选、查重后的采购书目并上报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

2)经领导签字同意购买后,配合学院资产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3)招标结束后,与书商签订采购合同,配合书商开展图书分类、查重调换、加盖图书馆专用章、压磁条、移库、上架等工作。

4)配合学院资产处开展采购新书资产验收工作。

5)验收合格后,新购图书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6)开展新购图书阅读推广工作。

7)对老旧馆藏图书剔旧、修补、倒架,确保图书的正常借阅和流通。

四、图书审查机构管理原则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图书资源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符合职业院校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图书资源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图书资源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五、图书审查机构管理标准

(一)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对所学专业技能有全面指导,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

六、图书审查工作具体要求

(一)严格按职责程序开展图书资源的遴选、审核、采购工作。

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由相关部门签收,并按要求摆放与发放。学院对受捐赠图书,明确来源,并由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内容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

(二)进校园图书资源推荐目录坚持自愿购买原则。

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图书资源,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图书资源,要做好阅读推广指导和引导工作。

(三)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图书资源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图书资源。

(四)未经学院审定的书刊一律不得进入学院。

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使用盗版图书、教材和各种违规书刊及教辅材料。坚决杜绝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及加重学生负担的情况。

(五)学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是否有违规进校书刊。

认真排查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将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的师德考核。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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