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深刻把握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
二、活动主题
切实推动实施民法典,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11日
四、活动内容
(一)民法典进校园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基础教学部
在广大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民法典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民法典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学生工作处利用道德讲堂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团委开展板报、征文等主题活动。基础教学部组织思政课教师开展民法典进课堂活动。
(二)民法典进农村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
到双联共建村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李海务街道办事处顾庄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针对双联共建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民法典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等。
(三)民法典进社区
牵头单位:工会
到柳园街道办事处平安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
(四)民法典进网络
牵头单位:宣传处
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促进民法典精神的网络传播,积极发动教职工学习民法典。
(五)多形式宣传民法典
牵头单位:宣传处、学生工作处
利用学院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公益广告,由宣传处牵头负责。
利用学院广播站广播民法典学习宣传相关内容,由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丰富宣传维度。要充分运用“网、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宣传。通过运用多种形式的媒体宣传手段,精心策划,大力创新,充分报道宣传活动情况和活动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增强活动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高度重视、创新形式,努力增强学习宣传实效,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活动结束后提供活动说明及照片)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