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部(学前教育系)
团总支工作职责
团总支是在院学工处和院团委的领导下开展本部共青团的工作以及负责学生的行政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决议;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学生爱祖国、爱学校、爱学习,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二、负责协助教务处搞好教学工作。加强学风建设,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学生到课率,定期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三、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组织、指导、考核班主任开展工作;及时协助班主任解决学生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定期组织班主任工作研讨交流活动。
四、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一)制订和修改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对各班学生的考勤、宿舍及教室卫生、纪律、班务活动等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负责新生入学接待、入学教育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三)负责新生入学学籍、档案接转及在校期间的管理工作。办理学生入学、注册、转学、转专业、休学、停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手续,颁发学生证、开具各类学生证明等工作。
(四)负责处理学生各种违纪现象。督促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联系家长。对严重违纪学生视情况分别作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
(五)负责学生个人和集体的评优工作,制定和修改评优工作的标准。具体负责评议、公示、奖金及证书的发放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校性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六、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实践活动,制定和修改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规定,提供赴各部门实践学生名单,督促各部门按学校规定管理实践活动的学生,做好实践活动学生情况评定总结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谈心室,坚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八、负责组织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指导和检查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九、负责协助就业科,做好毕业生实习安排和就业推荐工作。
十、负责学生公寓卫生、秩序及安全的管理。
十一、做好学生的医疗投保工作。
十二、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十三、根据学工处及团委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团的工作和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十四、观察和了解学生思想倾向问题,加强团员、强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对本部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民主评议活动,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开展生动活泼地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推荐学部优秀学生骨干和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十五、负责做好团员证的年度注册手续,负责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和团员的考核工作;做好违纪团员的批评、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负责本学部团员团费的收缴工作,并定期向中心分团上缴团费。
十六、加强团总支、团支部的自身建设、管理。抓好团总支、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团干部,对团支部工作予以指导和帮助,健全团的考核评比制度,宣传先进事例。
十七、引导团员带头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协助学部做好稳定工作,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十八、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好学部的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带领学生积极参加中心的各项活动。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社团制定工作计划,充分选拔干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指导我学生会、社团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学部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文化、科技、体育、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等活动,活跃青少年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十九、关心青年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维护青少年学生的正当权益。经常了解和反映青少年团员的意见、建议、要求。
二十、健全团的内务管理制度,保管好有关文件、材料等文书档案。
二十一、负责办理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