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清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26浏览次数:0

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条目

具体工作情况

佐证材料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落实单位

1

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深刻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进一步提高主动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主题班会、家长会、宣讲会等资料,制定宣传方案

学生工作处

孙丽

各系部

2

全面排查苗头隐患

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等,全面排查防治工作薄弱环节。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和谈心谈话等,与学生、老师、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和隐患问题。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细化工作举措,落实防范要求,确保对校园欺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排场台账,谈心谈话记录,公布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排查问题跟踪解决记录

学生工作处

王红梅

各系部

3

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留存处理记录

学生工作处

段建春

各系部

4

规范欺凌报送制度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教体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密切关注舆情,主动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及时予以回应,有效管控网络舆情,防止被炒作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建立学生欺凌报告制度,每班设置一名联络员,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全体学生的责任;

学生工作处

吕孟琪贤

各系部

5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

制定班级公约

学生工作处

杨培刚

各系部

 

 

备注: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22年4月)。各系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宣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主动防范校园欺凌意识。

2.排查摸底(2022年5月)。集中开展排查摸底,摸清校园欺凌苗头隐患和存在问题,排查欺凌防范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3.全面整治(2022年6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

4.检查总结(2022年7月)。教体部门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现场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校对专项整治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整改薄弱环节,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各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