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学生单项奖学金即时表扬办法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院《关于实施“六大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3 —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单项奖学金的各类活动。

、即时表扬的项目范围

(一)学生参加社团活动,表现良好的;

(二)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获得名次或者表扬的;

(三)学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获得社会各界认可的;

(四)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效益的;

(五)参加其他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由活动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报学院研究同意后实施。

二、即时表扬的组织实施

(一)即时表扬的发起。在活动完成后,主办单位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即时表扬奖励条件的学生提出即时表扬建议申请, 由学生工作处根据有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报学院同意后由主办单位组织实施。

(二)即时表扬奖励方案的制定。根据《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由主办单位按照“一事一议” 的方式主持制定奖励方案,在活动完成的一个月内兑现受奖励个人或团体的奖励,同一年度同一活动 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三)即时表扬的宣传。受到奖励的学生所在系部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表扬大会,开展经验推广。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张贴公告、会议等方式进行表扬。大力营造宣传典型学习典型、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校园育人氛围。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