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举办 “Ta改变了我”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0

各单位:

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即日起举办 “Ta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详情如下:

一、主题范围和内容要求

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变化发生、发展的主线,紧扣“Ta改变了我这一主题,从大众视角诠释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满怀激情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

广大师生可以通过回顾、书写自身的奋斗故事和命运的改变,从说起,以小见大展现团结一心、顽强奋斗、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行动和做法。也可以结合身边的事、具体的人。“Ta”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党组织,乃至我们所处的伟大时代。改变的可以是的工作、生活、命运轨迹,也可以是思想状态、生活环境和生存状态等。从而展现新时代奋斗者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者姿态。

二、征集时间

202131—731

三、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图文稿字数适当,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鼓励配发相关图片以丰富内容;微视频5分钟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0分钟,格式MP4

3.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

四、投稿方式

1.作品可以投寄到宣传处工作信箱:lcsjsxyxcc@lc.shandong.cn

由宣传处统一报送。

2.通过邮箱投稿,邮件名称请注明所投征文主题:【学习强国征文:过年主题】或【学习强国征文:“Ta改变了我主题】,并在文字末尾附上作者照片(生活照或工作照)、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五、其他说明

1.凡被学习强国平台公开发布的作品,皆计入作者所在单位文明创建成绩量化年终考核,计入个人年度发稿篇数统计。

2.凡学生作品需注明指导教师。指导发表的作品计入教师个人年度发稿篇数统计。

3.教职工同一年度内发表作品数量作为推荐评选全市优秀供稿员的依据。

欢迎广大教师、职工、学生踊跃投稿!

咨询请拨打内线电话:7898

                                                         

 

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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