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02浏览次数:428

为保证信息工程系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信息工程系每月开展办公及教学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落实学院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科室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监控机制和安全工作体系,使系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防控安全隐患。

1.建立系部安全隐患台账,从制度上保证系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院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系部安全隐患排查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根据信息工程系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团总支:赵芳朋)

   (2)办公区域饮用水安全检查;(办公室:李红梅)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办公室:沈国强)

   (4)实训室及微机室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技术教学科:于以杰)

   (5)教室、教学仪器、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 团总支:赵芳朋)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办公室:沈国强)。 

4.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建立台账,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系务会讨论解决。如有重大险情、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排查过程中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信息工程系

2023.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