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国务院扶贫办)在官网公布了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我院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倡导互助友善新风,动员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把每年的10月17日确定为“扶贫日”。
我院2004年被省扶贫办确定为省扶贫开发培训基地,开始对农村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与就业安置;2007年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全国“雨露计划”示范基地;2011年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2012年,省扶贫办开始在我院举办山东省唯一的“雨露计划“实验班。
多年来,在各级扶贫办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学院免费为聊城市农村贫困家庭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应用型人才5万余人,培训后年均人增收12000余元,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家庭的脱贫问题;免费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6万余人,月工资都在3500元以上。同时还为宁夏、云南、西藏、贵州、青海等中西部十五个省区免费培训一万多名贫困学生,涉及回、满、彝、苗、仡佬族等十四个民族,为国家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社会和谐与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培训与安置,真正实现了“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方”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