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我院榜上有名,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高工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实施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提供政治保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发挥山东省理论宣教基地平台优势,邀请专家学者作思政专题报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三是强化文化引领,打造特色校园文化。通过开展一系列文化育人主题活动,形成了“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工匠文化”相融合的特色校园文化氛围。四是坚持立德树人,提高育人质量。将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书育人全过程。五是强化阵地意识,打造文化工程。加强学院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介建设,实施“五个一”工程。六是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聊城建设先进单位。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搞好文明单位建设,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