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 开展《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23浏览次数:0

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

开展《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

志愿服务活动

 

为积极响应市文明办号召,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办公室于2020年5月19日至22日组织工作人员到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平安社区锦绣学府小区开展《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志愿服务集中宣传活动。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引导和推动文明行为,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提高公民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根据《<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聊文明办〔2020〕3 号)要求和学院的统一组织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办公室志愿服务人员到锦绣学府小区的公共广场、楼梯口张贴《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宣传明白纸,做到出入口、公共广场、楼梯口张贴率100%;逐楼逐户进行入户宣传,发放《条例》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宣传入户率达到 100%;并统计了住户山东健康通行码的注册情况。通过宣传,提高了《条例》在市民当中的知晓度,促进了市民的文明行为素质水平的提升,助推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