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单位:
《学院2015年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并以聊技师院发〔2015〕7号文件下发。根据文件要求,请务必于4月15日下午4:00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和一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学院督导组。
电子版发至:lcsjsxydzb@163.com
纸质版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考核科(信息楼A区317房间)
特此通知。
聊城市技师学院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