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现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严禁全院教职工工作日午间饮用白酒、红酒、啤酒等任何含有酒精的饮品,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学院纪委负责巡查,各单位负责人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生顶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