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阳光大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2浏览次数:0

一、采购人:聊城市技师学院

联 系 人:徐女士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     联系方式:0635-85031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技术处501室(剧院往东50米路南)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3780706000

、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技师学院阳光大厅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CZC2018-0480-00-0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聊城市技师学院阳光大厅改造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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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www.lczfcg.gov.cn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报名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01日9:00至2018年11月07日17:00。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

http://www.lcsggzyjy.cn/lcweb/)。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20元)。

注:投标企业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五、公告期限: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1月0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12日08时30分至2018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378070600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一、特别说明: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供应商、施工等企业网上注册的公告》。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均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企业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4、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不能再更换。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供应商请使用施工企业库报名。

文件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1BDV1u0L2txtaCAYaIVvdQ                                                    

发布人: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