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聊城市技师学院委员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修订)》(聊技师院委〔2022〕31号)《中共聊城市技师学院委员会党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聊技师院委〔2022〕26号)文件规定,2023年1月5日上午8点半,党委委员王玉梅同志为组长的学院考核组到我系进行综合考核。
我系对照《中共聊城市技师学院委员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并按照考核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与自评表存放一起待查验;按照《中共聊城市技师学院委员会党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聊技师院委〔2022〕26号)准备佐证材料待查验。学院考核组按照《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党建考核评价办法》中的考核标准对我系工作进行量化赋分。
考核组组织我系教职工对我系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进行线上总体评价,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线上民主评议。